新竹市111學年度國小新生特教鑑定安置注意事項
一、國小新生特教鑑定實施計畫、申請表及相關事項請見附件(申請表即為「新竹市111學年度國小新生特教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」之附件一)
二、報名日期:111年1月10日(星期一)至111年1月14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下午4時
三、報名地點:為配合校園防疫措施,請欲報名之家長先行聯繫特教組林老師(lht@nehs.hc.edu.tw),安排收件時間及地點
四、報名文件:申請表(貼妥照片、記得簽名)、戶口名簿正、影本(設籍新竹市)、身心障礙證明或聯評報告書或重大疾病醫療診所證明正、影本(身心障礙證明第一類或聯評報告書之核發日期為110年1月14日之後者,需檢附心理衡鑑報告書)
五、注意事項:並非參與此鑑定安置流程就成為本校國小部學生,新生入學仍須依本校入學辦法與資格認定辦理(國小部入學資格相關問題可洽03-5777011#353招生組劉老師)。
六、如有新生鑑定安置相關疑問,請洽03-5777011#409特教組林老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