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本次校園施打訂於9/23(五),採「不混打」,因此僅提供未施打過第一劑及第一劑施打BNT的學生。
2. 若已有施打BNT第一劑,請家長協助於意願書上括弧附註第一劑施打時間。
未滿十二歲需與第一劑間隔4週(28天),即8/26以後施打第一劑,本次不可施打,
滿十二歲需與第一劑間隔3個月(84天),即7/2以後施打第一劑,本次不可施打。
3. 確診三個月內不能施打,即6/23以後確診本次不可施打,滿三個月後自行至醫療院所施打。
4. 請家長協助於9/22(四)先將健保卡與小黃卡(有打過第一劑的人)繳交給導師。若週五未攜帶,則將不能施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