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市113學年度國小新生特教鑑定安置注意事項
一、國小新生特教鑑定實施計畫、申請表及相關事項請見附件(申請表即為「新竹市113學年度國小新生特教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」
之附件一,請自行下載列印)
二、宣導:
1.112年12月24日(星期日)上午10時於北門國小中正堂辦理家長宣導說明會(無需報名,家長可視需求自由參加)。
2.逕上新竹市特教資源中心網站行政公告欄內下載簡報檔,如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本市特教資源中心:03-5427974。
三、報名日期:113年1月2日(星期二)至1月5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下午4時
四、報名地點:國小部一樓兒輔室
五、報名應檢附文件:
1. 申請表(附件一)。
2. 戶口名簿正、影本(正本驗後發還)。
3. 身心障礙證明或聯評報告書或重大疾病之醫療診斷證明正、影本(正本驗後發還)。
4. 領有障礙類別為第1 類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聯評報告書者,若核發日期為112 年1 月2 日之後,另請檢附心理衡鑑報告書。
5. 申請聽覺障礙鑑定但無身心障礙證明之幼兒,請出具半年內醫院診斷證明(需有雙耳矯正前聽力分貝數據)或聽力圖;
申請視覺障礙鑑定但無身心障礙證明之幼兒,請出具半年內醫院視力診斷證明書(需有雙眼矯正後視力值或視野值)
或視力檢查報告。
六、注意事項:並非參與此鑑定安置流程就成為本校國小部學生,新生入學仍須依本校入學辦法與資格認定辦理。
(國小部入學資格相關問題可洽03-5777011#353招生組劉老師)
七、如有新生鑑定安置相關疑問,請洽03-5777011#415特教組陳老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