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
一、徵選組別與項目:
(一)教師組:
1、戲劇劇本(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)
2、短篇小說
3、散文
4、詩詞(110年為古典詩詞)
5、童話
(二)學生組:
1、戲劇劇本(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)
2、短篇小說
3、散文
4、詩詞(110年為古典詩詞)
二、參選受理期間:自110年3月2日起至110年4月13日截止,採取先線上報名
(網址:https://web.arte.gov.tw/philology/)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,截止日以郵戳為憑。
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。
三、收件地址: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(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)
四、聯絡電話:02-23110574分機251。
詳情請參閱附件,歡迎有興趣的老師與同學踴躍參加!